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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标准的核心

来源:来自本站日期:2021-04-12 点击次数:0

是指在职业分类基础上,根据职业的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它是从业人员从事职业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依据,也是衡量劳动者从业资格和能力的重要尺度。职业标准除包括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外,还包括职业环境与条件、教育水平、职业道德等内容。

国家职业标准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鉴定比重表四个部分,其中工作要求为国家职业标准的主体部分。

我国现行国家职业标准的前身是建立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经历了先后三次修订,到1994年,形成了覆盖46个行业共4700多个工种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体系。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后,劳动部为适应培育与发展劳动力市场的需要,着手改革工人考核制度,推行社会化的职业技能鉴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必须以职业标准为依据,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难以满足这种需要。

1999年我国第一部《职业分类大典》颁布后,制定国家职业标准的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是制定国家职业标准的指导思想,也是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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